宮古島海洋療癒SPA之旅 四天三夜 *航班以實際訂位為主
**餐廳為非米其林餐廳
第一天
台北松山機場出發,在東京羽田機場轉機,搭乘日本國內班機前往宮古島,午餐於機內享用.抵達宮古島機場之後,驅車前往Grand Bleu Gamin私人度假寓所.
下午先進行SPA療程,晚餐於飯店內享用.
住宿 Grand Bleu Gamin
〒906-0008 沖縄県宮古島市平良荷川取1064-1
TEL +81980742511
第二天
用完飯店早餐之後,前往心型岩及宮古島海中公園參觀,再前往比嘉Road Park參觀,中午於法國料理Vo-gi-ya用餐.下午前往宮古神社,以及伊良部大橋和与那覇前浜欣賞海景,再經過来間大橋到来間港喝下午茶,於龍宮城觀景台欣賞傍晚海景.晚餐於来間島星空BBQ・Bar享用,再返回飯店.
住宿 Grand Bleu Gamin
〒906-0008 沖縄県宮古島市平良荷川取1064-1
TEL +81980742511
第三天
早餐過後前往東平安名岬,以及保良泉海灘, 友利博愛漁港Imgya Marine Garden .午餐於意大利餐廳Stardust Garden用餐,下午於SHIGIRA 黃金溫泉泡湯或是選擇高爾夫球課程,結束後參觀禮品店Cross Point Market Okinawan Souvenir Shop,晚餐於飯店內MARALUNGA和琉創作料理用餐.
住宿 The Shigira
〒906-0202 沖縄県宮古島市上野新里1405-3
+81980747240
第四天
早餐過後整理行李,準備前往宮古島機場搭乘日本國內班機前往東京羽田機場轉機,接著搭乘航班班機返回台北松山機場,結束本次宮古島海洋療癒SPA之旅.
每人參考報價NTD 元 (以實際訂價為主)
項目(費用 包括)
1.機票+車資
2.導遊
3.門票/停車費
4.租單車/協力車
5.餐費(包飲料)
6.住宿
7.保險(旅平險+醫療險)
8.司機房/領隊房
9.雜費
領隊資訊
大智旅行社
國外參團旅遊應注意事項
一、 與旅行社接洽及交易應注意事項
(一)應選擇領有交通部旅行業執照之合法旅行社辦理旅遊活動,上網尋找旅行社應提高警覺,慎防詐騙集團假冒旅行社名義架設網站;有關合法旅行社資
訊,可利用交通部觀光局免付費電話:0800-211734或網站(網址:http://taiwan.net.tw)查詢。
(二)應確認承辦旅行社已投保履約保證保險及責任保險。此外,亦可自行投保旅遊平安保險並斟酌附加疾病醫療保險。
(三)在簽約、繳付定金或團費前,應親至旅行社營業處所瞭解該旅行社營業狀況,在外與業務員洽談旅遊行程時,應先與旅行社確認其身分。
1、若發現有團費明顯偏低情形,應特別審慎考慮;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(以下稱品保協會)每季公布旅行團參考售價,可至該協會網站(網
址:http://www.travel.org.tw)查詢。
2、應確認團費包含及不包含之項目及是否有「自費行程」(依自己意願及身體狀況自由選擇),並詳閱契約內容,親自與承辦旅行社簽訂蓋有公司及負責人章之書面旅遊契約。
3、宜親至旅行社繳交費用,並記得索取旅行社開立之「代收轉付收據」,以保障自身權益,若需以匯款方式繳交費用,應確認匯款帳戶為公司帳戶。
(四)出國旅遊應於出發前向旅行社查詢代辦之護照、前往國家之簽證、機位及旅館是否辦妥,並建議參加行前說明會及確認旅行社派遣合格領隊隨團服務。
(五)旅客於旅遊活動開始前,因故無法成行,應即通知旅行社解除契約,但應繳交證照費用,並依旅遊契約規定,賠償相關費用。
(六)因颱風、地震等天災致旅遊無法成行時,應立即通知旅行社取消行程,並得依旅遊契約書規定,請旅行社於扣除必要費用後將餘款退還。
(七)遇承辦旅行社發生倒閉情事之處理方式:
1、若於旅遊活動開始前遇旅行社倒閉,請備具旅行社代收轉付收據及契約書,向品保協會申訴登記,再由銀行及保險公司分別依據信用卡定型化
契約及履約保證保險契約條款之規定,對旅客損害予以賠償。
2、為避免出國旅遊團體於行程中因旅行社倒閉,而無法順利完成行程,交通部觀光局已訂定「旅行業承辦出國旅行團體行程一部無法完成履約保證
保險處理作業要點」,規定領隊應即通報交通部觀光局及品保協會請求協助之處理程序,避免當地接待社再向旅客收取團費。若遇上述情形,請旅
客配合領隊人員應變處理。
二、 旅遊期間應注意事項
(一)出國旅遊入境各國家時,應具實填寫入境資料,以免遭到拒絕入境。
(二)應注意隨身財物,錢不露白;出國旅遊應注意保管護照及證件,慎防失竊。
(三)從事各項遊憩活動時,應遵守各項安全規定,聽從安全人員解說及指示;從事水上遊憩活動,應使用救生衣等設備。
(四)出國旅遊切勿攜帶違禁品、毒品、仿冒品或替陌生人攜帶物品,以免觸犯相關法令。
(五)為防範經由旅遊造成疾病傳染,應配合下列事項:
1、切勿生飲生食,保持良好衛生習慣,避免蚊蟲叮咬。
2、如於國外旅遊期間出現身體不適,應告知領隊儘速協助於當地就醫,回國時亦需主動向航機上空服人員索取「傳染病防制調查表」,或逕向入境發
燒篩檢站檢疫人員通報及填寫「傳染病防制調查表」。
(六)旅遊期間購物消費時,應慎防商家訛詐,購買具價值物品時,應特別審慎考慮,切勿任意簽字同意不合理條件。
三、其他應注意事項
(一)國外旅遊警示相關資訊:
1、外交部領事事務局「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」(網址:http://www.boca.gov.tw),將目前對旅客旅遊安全有影響之國家及地區,分為紅色警示(不宜前往)、橙色警示(高度小心,避免非必要旅行)、黃色警示(特別注意旅遊安全並檢討應否前往)及灰色警示(提醒注意)等 4 類,
作為旅客安排出國旅遊時之參考。
2、「旅外國人急難救助」全球免付費專線電話:800-0885-0885(您幫幫我、您幫幫我)。
(二)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於該局網站提供各國疫情資訊(網址:http://www.cdc.gov.tw),並設有查詢旅行地區疫情專線 1922,供旅客查詢最新狀況。
(三)發生旅遊糾紛,請保留契約書、代收轉付收據、行程表等資料,向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(電話:02-2506-8185)或交通部觀光局(免付費電話0800-211734)申訴。



